各研究所、学院: 为了吸引更多优秀中东欧学生来华学习和深造,鼓励我国高校与中东欧国际院校扩大交流规模,深化合作关系,教育部设立中东欧学分生专项奖学金。该奖学金专项自2013/2014学年起至2017/2018学年,向中东欧16国提供1000个奖学金名额。 中东欧16国包括阿尔巴尼亚、爱沙尼亚、保加利亚、波黑、波兰、捷克、克罗地亚、拉脱维亚、立陶宛、罗马尼亚、马其顿、塞尔维亚、黑山、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匈牙利。 根据《关于申报2014/2015学年中东欧学分生专项奖学金的通知》(教外司来[2014]360),为做好2014/2015学年该项目的有关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提供对象 奖学金提供对象为在国科大学习3个月及以上、中东欧16国院校承认其在华所获学分的中东欧国家学生。 二、奖学金内容 1、学费:免除; 2、住宿:在京区研究所/学院学习的,由国科大免费提供。 3、生活补助(含保险费):2500元/月。 三、申报办法 请拟组织申报该奖学金项目的研究所/学院,填写《2014/2015学年中东欧学分生专项奖学金申报表》(附件),连同本单位与中东欧16国有关高校签署的交流协议(中文版)复印件,于2014年4月25日前提交至国科大国际合作处。 四、管理办法 该奖学金项目纳入中国政府奖学金生管理体系。教育部根据获批项目框架内实际报到人数,按照资助标准和中国政府奖学金拨款办法统一拨付。 五、联系方式及申请材料寄送地址: 联系人:黄顶成 通讯地址:北京中关村南一条3号国科大东小楼204室国际合作处留学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90 Email:huangdc@ucas.ac.cn 电话/传真:(010) 62564018 中国科学院大学国际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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