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

部门职能

  人力资源部致力于为全所职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研究所当前和未来可持续发展及职工个人职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主要工作职能包括:

  一、制定落实人力资源相关政策规定。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和中科院的相关政策规定。以促进研究所科研发展和职工个人职业发展为核心,结合动物所实际,制定执行动物所人才计划和人力资源政策规定。

  二、制定研究所人力资源规划。结合研究所发展规划和科研发展实际需要,制定动物所人力资源发展规划。

  三、负责研究所人力资源各环节日常工作。包括机构设置、事业编制和岗位配置、招聘、人事调配、岗位聘用、人员配置、人才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考核、薪酬与社会保障、继续教育与培训、人才流转、职工公派留学和因私出国(境)等。

  四、负责博士后综合管理工作。

  五、负责离退休工作。协助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承担离退休干部的日常服务管理工作,关心离退休职工生活;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适合且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六、完成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

  人事人才工作:010-64807161

  离退休工作:010-64807565

 

 

关于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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